破天荒!卖香烟的微商欲借“师道尊严”贩卖利益
近年来,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,微商群体不断壮大,其中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商平台从事违法活动。近日,一名自称“王老师”的微商,竟然通过微信朋友圈公然兜售香烟,并冠以“师道尊严”之名,试图以此贩卖利益。
师道蒙羞
“王老师”自称是一名教师,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,在朋友圈中宣称:“作为一名人民教师,我深知吸烟有害健康,但为了帮助我的学生购买优质香烟,我愿意以身试法,为大家提供一条安全的香烟购买渠道。”
这种说法不仅荒谬,更是对师道尊严的玷污。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榜样,理应引导学生远离烟草危害,而“王老师”却公然鼓吹吸烟,完全违背了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。
违法牟利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香烟属于国家专卖商品,非专卖许可证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香烟的买卖。而“王老师”作为一名微商,并不具备香烟专卖许可证,其售卖香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
“王老师”公然兜售香烟,除了牟取非法利益外,更重要的是给学生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。香烟含有大量有害物质,吸烟不仅损害个人健康,还会危害他人。而“王老师”以教师的身份贩卖香烟,无异于教唆学生违法吸烟,助长社会风气败坏。
执法必严
针对“王老师”的违法行为,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香烟非法售卖行为。同时,教育部门也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,杜绝教师利用职业便利从事违法活动。
此外,社会公众也应提高警惕,抵制微商平台上售卖香烟的行为。发现有人违法售卖香烟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“王老师”贩卖香烟的行为,不仅是师德败坏的丑闻,更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挑战。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严惩,以儆效尤。同时,社会各界也要携手共建清朗的社会风气,远离烟草危害,维护师道尊严和法律底线。